7月15日天金策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进一步保障全省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保障全省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同时,《广东省储血点设置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发布,保障血液质量和临床输血安全。
维护无偿献血者权益
《通知》指出,保障优先用血权益。对于在广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医的同等医疗状况下的非急诊患者,在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急救用血的前提下,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临床用血时享受以下优先用血权益:
1.无偿献血者本人
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且经检验合格达200毫升及以上的天金策略,无限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
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但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或仅在广东省外有献血记录的,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
展开剩余66%2.无偿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
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的,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通知》要求做好优先用血服务。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优先用血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无偿献血者权益。
原则上用血地血站应迅速响应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用血需求,随后再与献血地血站联系进行必要的血液调配。若在用血地血站面临供血紧张的情况下,献血地血站应及时进行有效的血液调配支援天金策略,以确保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能够最大程度地享受到优先用血权益。
规范储血点设置管理
《规范》明确了储血点设置要求、主要职责、设置标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供应管理,规范储血行为,保障血液质量和临床输血安全,提高血液供应保障能力。
储血点是血站血液储存和供应业务的延伸。《规范》指出,为满足区域内临床用血需求,血站可根据临床用血供应服务范围、距离、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规模和数量,在申请并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置储血点开展血液储存和血液供应服务。储血点可单独设置或依托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置。
《规范》强调,储血点负责储存设置该储血点的血站提供的血液,并为批准的供血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供应临床用血,不得开展血液采集、加工、分离、制备和检测等业务。
储血点命名应当规范。储血点名称由“血站名称+储血点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依托医疗机构名称)+储血点”组成。
在人员配备方面,储血点按照供血范围、供血的医疗机构数量和供血量配置工作人员,并满足24小时供血的要求。负责人应具有医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技术岗位人员应当具有医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仪器设备方面,储血点应至少配备:2~6℃专用储血冰箱或冷藏冷库、—18℃以下专用低温冰箱或低温冷库、血小板恒温震荡保存箱(储存和供应血小板时)、血液运输箱、温度监测管理系统等专业设备。
根据《规范》,按照“谁设置、谁管理”的原则,血站负责对所设置的储血点进行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血液供应。储血点所在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储血点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文|记者 朱嘉乐
通讯员 粤卫信天金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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